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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0年度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
验证及换证工作的通知
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》和《关于调整本市娱乐场所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,对本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开展2010年度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验证及换证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证及换证范围
持有本市有效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,从事游艺娱乐场所(含游戏机房、游艺机房、游乐场、小型游乐场,下同);歌舞娱乐场所(含舞厅、卡拉喔凯厅、餐饮卡拉喔凯厅、卡拉喔凯包房、餐饮卡拉喔凯包房、音乐茶座、音乐餐厅、台球室,下同)经营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。
二、验证及换证要求
(一)申请验证及换证时带好以下材料:
1、《登记表》原件(一式两份)(可在市文广影视局网站http://wgj.sh.gov.cn“政务公告”一栏下载,或至我局受理窗口填写);
2、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正副本原件;
3、工商《营业执照》(复印件);
4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(复印件);
5、环境噪音检测报告(复印件);
6、单位公章;
7、若为分支机构的,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。
以上材料提供的是复印件的,需提供原件以便核对。
若至受理窗口填写表格的,还需提供公司所有投资人姓名、投资金额和投资人身份证号。
(二)注意事项:
1、文化娱乐场所原持有的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。
2、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,请于2010年11月30日前,持验证必备材料至我局受理窗口提出验证申请。
3、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,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,持验证必备材料至我局受理窗口提出验证申请。
4、凡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门牌号码事项的可以持变更材料随验证及换证时一并办理。变更其他事项的,应当按许可权限及变更要求另行申请。
5、确因发生法律纠纷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理验证及换证手续的,须填写《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暂缓验证申请表》(可在市文广影视局网站http://wgj.sh.gov.cn“政务公告”一栏下载,或至我局受理窗口填写),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交至我局受理窗口。暂缓验证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,凡被同意暂缓验证单位必须于2011年7月1日前,到我局办理审验2010年度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有关手续,逾期作自动歇业处理。
6、请将《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年报》填写好,于申请验证时一并带至我局受理窗口。
7、受理窗口地址:石化龙山路555号底楼A108(区政府北面)
联系人:彭芹、施梅、肖哿
联系电话:57922225、57922226
特此通知。
金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场科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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